公告-医疗发展部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时间:2019年09月03日 点击次数:17675
医疗发展部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疗发展部就医疗发展部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医疗发展部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范围:医疗发展部货物与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及咨询服务。
四、服务周期:2年
五、入围机构数量:2家,部门一般性委托招标采购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和相关规定,从“医院医疗发展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库”中选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予以实施。
六、管理、监督:代理机构中选后,应与医疗发展部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并接受医疗发展部管理与监督,认真完成医疗发展部所委托的代理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发生违规、违纪违约的,或发生不宜继续代理的有关事项时,医疗发展部直接终止其代理资格。医疗发展部对代理机构服务实行动态管理,经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七、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在郑州市或新乡市,外埠供应商须在郑州市或新乡市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和总公司只能有一家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二)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招标工作必须的开评标场地和设备设施;
(三)具有专业的招标业务团队,项目负责人(指拟派本院直接负责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从事招标工作两年以上(提供从事招标工作经历证明),具有高等教育学历,具有招标(政府采购)岗位从业资质(政府采购培训证、招标师证等),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各项采购业务流程;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丰富的代理服务经验,近三年招标采购代理医院采购或服务类业绩良好;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九、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7:00。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发展部。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12日上午9:00时整。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6号楼11层会议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781957738
地址:新乡市一横街63号
联系电话:13781957738
地址:新乡市一横街63号